建设单位名称 |
广饶县昊宏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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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广饶县李鹊镇南十里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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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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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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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广饶县昊宏建材有限公司原名广饶县李鹊镇昊宏建材厂,成立于2012年10月,法人代表赵敏,注册资本160万元,位于广饶县李鹊镇南十里堡村,占地面积2833 m2,主要从事胶合板的生产与销售,于2019年9月更名为广饶县昊宏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该公司投资979万元在厂区建设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15年7月取得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说明,该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要求。该项目于2010年10月建成投产,自投产以来,生产情况稳定。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毒物、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公司需要对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该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49号]。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等工作,确定了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于2020年12月编制完成《广饶县昊宏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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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石绍青、 司维峰 |
调查时间 |
2020.9.29 |
陪同人 |
赵经理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张震、孙鹏、张学东 |
采样时间 |
2020年10月26日至28日 |
陪同人 |
赵经理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李侠、徐咏梅、于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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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甲醛、木粉尘、面粉粉尘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检测及测量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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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 建议 |
广饶县昊宏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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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