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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飞源化工8万吨/年绿色制冷剂生产项目信息公示

2018-10-12 14:07:00

建设单位名称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淄博市高青县清河工业园

联系人

田茂光

项目名称

8万吨/年绿色制冷剂生产项目

项目简介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48月,位于淄博市高青县清河工业园,公司法人代表张乐勇,注册资本5285万元,占地面积500余亩。公司现有无水氟化氢生产线两条,年生产能力2.4万吨,氟制冷剂(二氟甲烷)生产装置一套,年生产能力2万吨,氟化氢铵生产线一条,年生产能力4000吨,硫酸生产线两条,年生产能力30万吨。

为了有效发挥公司经营优势,用活公司资金,公司经过技术考察和市场调研,决定投资39198.38万元在厂区项目预留地建设8万吨/年绿色制冷剂生产项目,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2万吨五氟乙烷(简称R125)装置,二期建设年产3万吨四氟乙烷(简称R134a)装置,三期建设年产3万吨二氟甲烷(简称R32)装置。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修正版)》,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项目第十一项目“石化、化工”中第16款“全氟烯醚等特种含氟单体,聚全氟乙丙烯、聚偏氟乙烯、聚三氟氯乙烯、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等高品质氟树脂,氟醚橡胶、氟硅橡胶、四丙氟橡胶、高含氟量246氟橡胶等高性能氟橡胶,含氟润滑油脂,消耗臭氧潜能值(ODP)为零、全球变暖潜能值(GWP)低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由于拟建项目在建成后运行期间可能存在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该公司于20178月委托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对拟建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等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开展了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于20188月编制完成了《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年绿色制冷剂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石绍青 张新华

调查时间

2017.9.18

陪同人

刘经理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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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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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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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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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四氯乙烯、氟化氢、氢氟酸、二氯三氟乙烷、一氯四氟乙烷、五氟乙烷、三氯三氟乙烷、一氯三氟乙烷、一氯五氟乙烷、三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氟甲烷、一氯一氟甲烷、氯、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及

建议

拟建项目基本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本评价报告认为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年绿色制冷剂生产项目在采取了可研报告和本预评价报告所提职业病防护措施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接触水平能够低于职业接触限值,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