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03月20日,注册资金壹仟伍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常传德,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齐鲁临淄区金岭镇乙烯北路8号,是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现有2.5万吨/年液体氯化稀土等装置,主要生产经营P507萃取剂(2-乙基己基磷酸单2-乙基己酯)、氢氧化钠溶液(≤10%)、液体氯化稀土、氯化铵、金属钕、金属镨钕、二乙烯苯;销售稀土抛光粉、辛醇等。
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为了有效降低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实现资源和设备的有效、合理和综合利用,实现高效益、低成本运营,实现产业链资源价值的最大化,促进公司绿色环保健康发展。应用国内领先的稀土生产工艺,提高稀土综合回收率,降低片碱消耗,提高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提高设备生产效率,节水、节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改善工作环境。该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拟建设25000吨/年液体氯化稀土技改项目(一车间含废水综合利用)(以下简称“拟建项目”),在原厂区内对氯化稀土生产线进行改造,不新增产能,淘汰一车间现有旧设备,更新生产设备,实现机械化代替人工操作,提高自动化水平。拟建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取得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批复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2-3700305-07-02-935678。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工艺技术类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九项“有色冶金”第3条“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后,可降低片碱等物料消耗,电能、蒸汽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由于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存在)噪声、毒物、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委托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25000吨/年液体氯化稀土技改项目(一车间含废水综合利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卫健委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编号:(鲁)卫职技字(2021)第023号,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程分析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检测等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开展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于2021年10月编制完成《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25000吨/年液体氯化稀土技改项目(一车间含废水综合利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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