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淄博市周村区 |
||||
联系人 |
韩经理 |
||||
项目名称 |
纤维素醚产品包装自动化提升项目 |
||||
项目简介 |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注册资本19029.696万元,法定代表人毕于东,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主要从事非离子型纤维素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医食级纤维素醚现有包装线采用半自动化包装,包装质量不高。为规范生产,提高产品的安全性、质量可控性及包装工序的自动化水平,该公司拟实施纤维素醚产品包装自动化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该项目对医药级后处理车间纤维素醚产品包装线及部分设备、洁净室布局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拟建项目的实施不仅在提升医食级纤维素醚质量、确保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可以适应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技术标准的发展趋势。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的要求,该公司2021年7月委托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编号:(鲁)卫职技字(2021)第023号。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等工作,确定了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编制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纤维素醚产品包装自动化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王以宗、司维峰 |
调查时间 |
2021.7.8 |
陪同人 |
韩经理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 |
采样时间 |
- |
陪同人 |
-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纤维素醚粉尘、噪声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拟建项目基本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本评价报告认为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纤维素醚产品包装自动化提升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预评价报告所提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与建议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