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始建于1992年6月,2005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法人代表张志传,注册资本6000万元。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冯北路5号,占地面积90000平方米,现有职工140人,是一家生产加工销售聚乙烯催化剂、热熔胶粉、硬脂酸盐系列、油酸酰胺、芥酸酰胺、8号预混剂、9号预混剂、复合塑料助剂、抗结块剂、滚塑料研磨等系列产品的小型化工实体企业。
为了实现能量的合理利用,集中资金,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形成经济规模,增强企业对市场的应变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需要。根据聚烯烃催化剂市场需求,该公司决定投资8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对聚烯烃催化剂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建设300吨/年聚烯烃催化剂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生产装置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及设备,使得全厂产品的结构、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有一个大的提高,综合能耗总体用能处于较先进水平,符合国家现有的产业政策。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的第十一大类石化化工中的14类条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助剂,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8]第24号)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由于拟建项目在建成后运行期间可产生或存在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淄博新塑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经过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资质单位,资质证书编号:(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49号。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组,评价人员对拟建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等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于2020年9月编制了《淄博新塑化工有限公司300吨/年聚烯烃催化剂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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