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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信息公示

2020-05-08 14:59:00

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

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名称

500/年头孢呋辛酸项目

项目简介

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金10000万元,位于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公司以高端医药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和生物制药的生产和开发为主,现有TAEM装置年产头孢他啶活性酯500吨、AE装置年产AE活性酯3000吨、SMIA装置年产呋喃铵盐240吨、DM车间年产二硫化二苯骈噻唑1200吨、TTZ装置年产三嗪环120吨、溶剂装置年回收溶剂9000吨、AT装置年产氨噻肟酸1770吨、氨曲南装置年产氨曲南50吨、五氟胞嘧啶装置年产五氟胞嘧啶100吨。

头孢呋辛酸属于二代头孢菌素,它通过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抑制细胞分裂和生长,最后使细菌溶解和死亡。头孢呋辛酸具有广谱抗菌作用,适应范围广,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淋病、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等其他感染。头孢呋辛酸在我国引进几年来,经过成功的市场推广,目前已经大量应用于临床。在医院中已经有包括呼吸科、泌尿外科、胸外科、骨科、消化科等近20个科室应用头孢呋辛酸。

公司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决定投资10000万元在厂区项目预留地建设500/年头孢呋辛酸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发改委令[2019]29号),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由于拟建项目在建成后运行期间可能存在毒物、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该公司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于201911月委托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资质((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49号)。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对拟建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等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开展了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于201912编制完成了《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00/年头孢呋辛酸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石绍青 刘锦绣

调查时间

2019.11.13

陪同人

刘经理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见类比资料

采样时间

见类比资料

陪同人

见类比资料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见类比资料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性有害因素:二氯甲烷、二甲基乙酰胺、五氯化磷、呋喃铵盐、7-ACA(或D-7-ACA)粉尘、甲醇、氢氧化钠、碳酸氢钠粉尘、氯化钠粉尘、DACF粉尘、丙酮、氯磺酰异氰酸、乙酸乙酯、盐酸、活性炭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评价结论及

建议

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00/年头孢呋辛酸项目基本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本评价报告认为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00/年头孢呋辛酸项目在采纳了本预评价报告所提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与建议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