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沂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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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中张良村西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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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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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沂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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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沂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02月24日,法人代表钱晓东,注册资金18552万元,投资主体为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博沂路与三悦路交叉口,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生物质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研究开发垃圾处理技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销售产生的电力及副产品。 目前沂源县城乡居民生活产生的垃圾通过转运站送至沂源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该厂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处理,设计总容量200万m3,目前已填埋近140万m3,垃圾处理厂每天进场生活垃圾350~400吨左右,按目前垃圾量计算,剩余容量仅能使用4年左右。但随着人口增多,垃圾量会不断增加,并且垃圾渗滤液储存区占用了垃圾填埋区空间,按目前进场垃圾量推算,2年后生活垃圾将面临无处填埋的窘况,因此生活垃圾处理新项目建设迫在眉睫。 根据国家住建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原则上全省新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要一律选择焚烧(发电)技术。沂源县政府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联合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沂源)有限公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沂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利用垃圾焚烧余热发电,将生活垃圾焚烧能量回收产生的蒸汽送入汽轮机发电,不仅可以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还可以通过热量回收发电,提高能源利用率,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产业政策提出的垃圾处理处置要求,符合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符合沂源县产业发展政策要求。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化学性有毒物质、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的要求,2018年8月该公司委托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资质单位,资质证书编号:(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49号。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等工作,确定了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于2018年9月编制了《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沂源)有限公司沂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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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张新华、司维峰 |
调查时间 |
2018.08.27 |
陪同人 |
张健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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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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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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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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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矽尘、水泥粉尘、活性炭粉尘、氨、硫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噁英、甲硫醇、氯化氢、铅尘/铅烟、镉、铬等重金属、二氧化碳、柴油、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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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拟建项目基本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本评价报告认为沂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预评价报告所提职业病防护措施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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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