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委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和审批服务指南中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大厅”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大厅”。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