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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

2018-09-27 08:14:00
预防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


 

氯丁二烯在常温下是无色、易挥发、具有刺鼻气味的有毒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有燃烧爆炸危险,接触强氧化剂能引起燃烧。氯丁二烯在工农业生产和国防工业中被广泛使用,主要用于生产氯丁橡胶,亦能与苯乙烯、丙烯腈、异戊二烯等共聚,生产各种合成橡胶。也是其他聚氯丁二烯产品,如氯丁胶乳及氯丁胶沥青等的单体。从事生产加工氯丁二烯、各种含有氯丁二烯单体的氯丁橡胶及胶乳与黏合剂等作业人员,均有可能经呼吸道、消化道、皮肤吸收而致中毒。


对人体的损害


急性氯丁二烯中毒临床表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及眼和呼吸道急性损害为主。接触低浓度氯丁二烯,可引起强烈的刺激症状,出现眼结膜充血、流泪、咳嗽、胸痛,以及头痛、头晕、嗜睡、恶心、呕吐等症状。吸入高浓度氯丁二烯,可引起严重呕吐、意识障碍、抽搐、血压下降、气管 - 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肺水肿、休克。由于氯丁二烯具有麻醉作用,作业人员吸入后可迅速麻痹而昏迷,脱离现场后大部分于 5 ~ 10 min 清醒,如吸入较高浓度的该气体可迅速抑制呼吸中枢,可在发病早期即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骤停。

慢性中毒患者有不同程度的慢性中毒性肝病损害、中枢神经功能性损害及皮肤附属器官损害症状。中枢神经功能性损害表现为头晕、头痛、倦怠、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情绪低落、多汗等症状。皮肤附属器官损害主要表现有脱发和指甲变色,脱发是氯丁二烯慢性中毒的临床特点,但并非接触者皆能发生,脱离接触后可逐渐自行恢复 ;中毒性肝病损害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恶心、肝区疼痛等症状。重度中毒有肝硬化、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及肾脏损害表现。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诊断


氯丁二烯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的急性损害指标为主,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氯丁二烯后,出现头昏、头痛,或流泪、咽干痛、咳嗽、胸闷、气急、恶心等症状,无阳性体征,胸部 X 射线无异常,并于脱离接触 72 h 内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按照接触反应诊断,接触反应不属中毒诊断。


急性中毒分轻、中、重三级。根据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氯丁二烯的职业史,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呼吸系统急性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后而诊断。

急性轻度中毒。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氯丁二烯后, 出现头晕、 头痛、乏力、 恶心、 呕吐、 胸闷、 气急等症状,以及眼结膜充血、咽部充血等体征,并有急性轻度中毒性脑病,如轻度意识障碍、步态蹒跚或急性气管 -支气管炎表现之一者。

急性中度中毒。出现下列表现之一者 :急性中度中毒性脑病,如中度意识障碍、共济失调(协调作用障碍)等表现 ;急性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

急性重度中毒。出现下列表现之一者 :急性重度中毒性脑病,如重度意识障碍 ; 肺泡性肺水肿。

急性轻、中度中毒者经治愈后可恢复工作,重度中毒者需视病情脱离原岗位或从事轻工作。

慢性中毒以 1 年以上(含 1 年)氯丁二烯职业接触史,慢性中毒性肝病损害、中枢神经功能性损害及皮肤附属器官损害为主要指标。慢性中毒分轻、中、重三级。

慢性轻度中毒。职业接触出现头晕、头痛、倦怠、乏力、失眠、易激动、记忆力减退等临床症状,并具备下列表现之一者 :中度至重度脱发和神经衰弱综合征 ;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慢性中度中毒:出现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慢性重度中毒:出现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慢性轻、中度中毒者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者不再从事氯丁二烯作业,视病情休息或从事轻工作。


中毒的预防


氯丁二烯生产场所应密闭操作,防止其蒸气泄漏 ;应加强通风,使渗漏的有毒物质及时排出车间。操作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并严守操作规程 ;应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应使用防爆型通风系统和设备, 避免与氧化剂、 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氯丁二烯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并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得超过 30 ℃,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应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氯丁二烯运输及装卸应严格按危化品运输装卸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运输人员不得少于 2 人,要有危化品运输资格。其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于早晚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渗透工作服、防化学品手套、防护眼镜 ;根据作业场所检测结果,佩戴全面罩或半面罩防毒口罩,防毒口罩应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进入高浓度场所应急处理人员,应佩戴隔离式空气呼吸器。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进食、 饮水,工作完毕应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安全管理部门与劳资部门应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者,并妥善安置。安技部门应加强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建立并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作业场所危害物浓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工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正确理解所接触毒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主管领导和主管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应在工人入厂三级培训中培训职业病防治知识,要求工人了解危害物的特性,掌握泄漏紧急处置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保养方法,并掌握必要的自救互救方法。


应急救援措施


有关企业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救援演练和总结,确保事故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泄漏应急处理。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应切断火源及泄漏源 ;应急处理人员应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应防止泄漏物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如有少量泄漏可用大量水冲洗,冲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处理系统。如有大量泄漏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并用泡沫覆盖,再用防爆泵转移其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降低其蒸气危害。

应将吸入中毒人员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对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送医治疗。对皮肤接触者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再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注意冲洗手、足和指甲等部位,然后送医治疗。对眼睛接触者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然后送医治疗。对食入误服者应予以漱口,口服牛奶或豆浆、蛋清,然后即送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