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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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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2018-05-02 11:31:00
建设单位名称
淄博张店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寨子村东南
联系人
仇道富
项目名称
10t/h高效煤粉炉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项目简介
淄博张店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原名张店东方化学厂,1993年改制为股份制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张店区杏园办事处良乡村东,法定代表人王宝庆。公司现有两个生产厂区,其中东厂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主要产品有2-乙烯基吡啶(1000吨/年)、糠醇(10000吨/年);西厂区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主要产品有丁苯(吡)胶乳(5000吨/年)、丙烯酰胺(3000吨/年)等。
为了积极响应省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发[2015]14号,积极参加淄博市工业高效煤粉锅炉建设工程,提高煤炭清洁能源,使烟气排放稳定达到政策要求的最新环保标准,实现推动区域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该公司拟投资480万元淘汰东厂区现有10t/h燃煤链条锅炉,建设10t/h高效煤粉炉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13年修正版)第二类“限制类”及第三类“淘汰类”项目。
由于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化学毒物、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受淄博张店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7年3月承担了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淄博德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资质单位,资质证书编号:(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49号。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对拟建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检测等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开展了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于2017年8月编制完成了《淄博张店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0t/h高效煤粉炉节能环保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赵孟亮 崔文贞
调查时间
2017.8.6
陪同人
仇道富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采样时间
/
陪同人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检测结果
化学毒物:氨、氧化钙、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
粉尘类:煤尘;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氨、氧化钙、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煤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噪声及工频电场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 -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及
建议
本次评价对于建筑卫生学、应急救援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措施与建议,需要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结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将防护措施具体化,使其便于操作实施。
根据拟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及调查情况,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按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预测各工作场所及各岗位粉尘浓度及经个体防护后的噪声暴露强度低于接触限值。因此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